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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 新 大 學九十九學年度第二學期 課程大綱 Course Description Second 2011
科目名稱
Course Title
民法概要
Introduction to Civil Law
課程簡碼
Course No.
FIN-105-01-A1
開課系級
Dept
財金一甲乙
學分數
Credit(s)
2
時數
Hour(s)
2
選別
Required or Elective
7-選修
開課別
Duration
半年 第一學期
授課教師
Instructor
張新平
扣考規定
Attendance Policy
校定時數:缺課達 14 小時發布預警 達 18 小時執行扣考
University Attendance policy
中文課程概要
Chinese Course Description
本課程在引領同學一窺民法的堂奧,使同學對我國民法內容能有初步認識,以期將來在面對民事法律問題時,能瞭解自己依民法究竟有何權利及義務及如何自己保障權益。
英文課程概要
English Course Description
This course introduces the content of civil law, with a view to enabling them to understand their right and obligation I front of civil law, especially when they face the questions about civil law in the future.
基本核心能力 /
系核心能力
Core Competency
核心能力
核心能力說明
基礎理論能力
1.具備財務管理基本知識 2.具備資本市場基本知識 3.具備金融體系運作的基本知識
資料分析與運算能力
1.具備財金專業所需的基本運算能力 2.應用資訊科技進行資料分析的能力 3.統整數據分析與財金論述的能力
理論擴衍應用能力
1.進行財金實證分析的能力 2.結合財金理論與實務的能力 3.應用財金理論作跨領域學習的能力 4.能融合相關知識發掘與分析財金問題
財經外語能力
1.具備財經外語聽讀說寫能力
溝通合作能力
1.能與財金相關領域的專業人員,交換意見、溝通觀念 2.能運用適切方式與非專業人士,就財金相關問題進行溝通 3.能與他人相互協調合作
專業倫理與態度
1.瞭解財金倫理對經濟發展之影響 2.認同企業與金融活動之社會責任 3.認同倫理錯誤之危害
『註:該課程之核心能力以紅色表示.』
教學目標
Course Objectives
藉著生活化的民法基本概念分析,建立學生對於日常生活中應遵行的民法規定。有
授課方式
Approach to Instruction
1.實例講解
2.法條分析
成績評定
Grading
1.出席狀況
2.考試分數
參考書目
Textbooks and References
詹森林;馮震宇;林誠二;陳榮傳;林秀雄,《民法概要》,五南, 2010年4月
王澤鑑,《民法概要》,自版,2010年6月
陳聰富,《民法概要》(六版),元照,2010年7月
劉宗榮,《民法概要》(修訂十一版),三民,2010年8月
週次
Week
進 度 內 容
Syllabus
1
(2/13~2/19)
人之權利能力
2
(2/20~2/26)
人之行為能力
3
(2/27~3/05)
人之責任能力
4
(3/06~3/12)
法律行為之效力
5
(3/13~3/19)
意思表示之瑕疵
6
(3/20~3/26)
意思表示不自由
7
(3/27~4/02)
法律行為之附款
8
(4/03~4/09)
期日與期間
9
(4/10~4/16)
消滅時效
10
(4/17~4/23)
期中考週
11
(4/24~4/30)
權利之行使
12
(5/01~5/07)
債之發生
13
(5/08~5/14)
債之效力
14
(5/15~5/21)
買賣
15
(5/22~5/28)
贈與、租賃承攬、委任
16
(5/29~6/04)
保證、抵押權、地上權
17
(6/05~6/11)
結婚
18
(6/12~6/18)
繼承
19
(6/19~6/25)
期末考週
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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